GBT24803.4-2013 电梯安全要求-第4部分:评价要求

标准负责部门

《电梯安全要求第4部分:评价要求》(编号:GBT24803.4-2013) 的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单位为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执行工作。据公开信息查询后获悉,本标准参与单位包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等优秀单位(次序不分先后,仅供从业者参考)。

标准执行状态

发布于 2013-12-31
实施于 2014-07-01
从定稿正式发布到正式实施相距182天。

基础信息

  • 中文名称:电梯安全要求第4部分:评价要求
  •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ifts―Part 4: Cert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requirements
  • 标准编号:GBT24803.4-2013
  • 其他编号:20110066-T-469、24803.4-2013
  • 标准性质:推荐性
  • 标准级别:国家标准
  • 国标准分类:Q78
  • 国际标准分类:91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编号为:91.140.90)
  • 国际标准全称:91_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_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90_电梯、自动扶梯

操作入口

本站提醒

本文为投稿作者对公开信息的整理和归纳
一切标准参数和方案务必以国标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高于一切,请勿大意疏忽
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站客服

本文来自公众号「建筑人自学规范」,不代表本站立场。
文章版权归作者建筑人自学规范所有,如需转载请先经得作者确认授权(可通过本站私信文章作者)。文中图片出处为水印文字,由文章作者整理上传,若有侵权请告知翻身猫处理。

0
分享海报
显示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