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区桩基设计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条文3.4.4给出了岩溶地区的桩基设计原则:1、岩溶地区的桩基,宜采用钻、冲孔桩;2、当单桩荷载较大,岩层埋深较浅时,宜采用嵌岩桩;3、当基岩面起伏很大且埋深较大时,宜采用摩擦型灌注桩。岩溶地区桩基的设计原则,主要考虑岩溶地区的基岩表面起伏大,溶沟、溶槽、溶洞往往较发育,无风化岩层覆盖等特点,设计应把握三方面要点:一是基桩选型和工艺宜采用钻、冲孔灌注桩,以利于嵌岩;二是应控制嵌岩最小深度,以确保倾斜基岩上基桩的稳定;三是当基岩的溶洞极为发育,溶沟、溶槽、溶洞密布,岩面起伏很大,而上覆土层厚度较大时,考虑到嵌岩桩桩长变异性过大,嵌岩施工难以实施,可采用较小桩径(ϕ500~ ϕ700)密布非嵌岩桩,并后注浆,形成整体性和刚度很大的块体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条文8.5.28款:岩溶地区的桩基,当岩溶上覆土层的稳定性有保证,且桩端持力层承载力及厚度满足要求,可利用上覆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当必须采用嵌岩桩时,应对岩溶进行施工勘察。岩溶地区的嵌岩桩在成孔中常发生漏浆、塌孔和埋钻现象,给施工造成困难,因此应首先考虑利用上覆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可行性。利用上覆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的条件是上覆土层的稳定性必须是稳定的土层,其承载力及厚度应满足要求。上覆土层的稳定性的判断至关重要,在岩溶发育区,当基岩上覆土层为饱和砂类土时,应视为地面易塌陷区,不得作为建筑场地。必须用作建筑场地时,可采用嵌岩端承桩基础,同时采取勘探孔注浆等辅助措施。基岩面以上为黏性土层,黏性土有一定厚度且无土洞存在或可溶性岩面上有砂岩、泥岩等非可溶岩层时,上覆土层可视为稳定土层。当上覆黏性土为岩溶水上下交替变化作用下可能形成土洞时,上覆土层也应视为不稳定土层。
嵌岩桩承载力大、沉降小,适合荷载大、沉降变形要求严格的建筑,在岩溶区,一般要求嵌岩桩进行“一桩一探”,查明每根桩的桩端持力层情况,这无疑是对工程安全的保障,但施工工期较长,因此,常采用基岩上覆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避免“一桩一探”,设计时,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控制差异变形和整体稳定,并考虑桩端以下持力层厚度对承载力及变形的影响,对于基岩起伏较大的情况,随不必“一桩一探”,但应适当增加施工勘探,进一步了解基岩起伏和岩溶发育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桩基设计。
那么,桩端进入基岩上覆土层的深度或桩端以下基岩上覆土层厚度应该如何确定?有人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条文8.5.6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3倍桩径且不小于5m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断裂破碎带和洞穴分布,且在桩底应力扩散范围内应无岩体临空面。),即桩端以下基岩上覆土层厚度不小于3d且不小于5m;有人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条文3.3.3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即桩端以下基岩上覆土层厚度不小于3d
岩溶区桩基设计应综合考虑结构荷载、基岩上覆土层、基岩起伏(埋深)及岩溶发育情况等,并应进行必要的施工勘探。

本文来自公众号「岩土丨槽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文章版权归作者岩土丨槽点所有,如需转载请先经得作者确认授权(可通过本站私信文章作者)。文中图片出处为水印文字,由文章作者整理上传,若有侵权请告知翻身猫处理。

0
分享海报
显示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