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答疑:《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应用执行中的若干问题(二)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黄小坤研究员,根据广大PKPM用户在执行应用《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针对设计师最关心的构件最小截面尺寸、最小配筋率问题、舒适度分析以及钢筋锚固等12个问题作出解释。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应用执行中的若干问题(二)👇

Q5:混凝土通用规范中对梁配筋率大于2%箍筋增加2mm未提,是否设计中梁纵筋配筋率>2%,箍筋最小直径不需要加大2mm?同时对四类场地的较高建筑,配筋率是否也不用按照现行混凝土规范要求增加0.1%?

 

Q6:通用规范第4.2.3条规定楼盖进行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是否所有建筑都需要进行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分析?《混凝土高规》150m以上的建筑计算水平荷载作用振动舒适度要求,是否《混凝土通规》这条要求所有高层建筑都需要进行水平风荷载作用的振动舒适度分析?

 

Q7:通用规范第4.4.5条中锚固长度要求,如果按照《混规》要求及图集的要求,梁梁刚接锚固长度很难满足要求,设计中是否主次梁只能铰接﹖另外次梁的锚固长度0.35Lab是必须执行吗?次梁刚接锚固长度0.6Lab必须执行吗?次梁刚接时,水平锚固长度不小于0.6Lab,而框架梁端部水平直锚长度只需满足0.4Lab即可,要求反而还低些,这是否可能是编写错误呢?次梁刚接满足0.6Lab太高了,框架梁经常都需要做很宽。或者还有一种理解,0.6Lab是否是包括水平段+弯锚段的长度呢?作为审查人员,现在要完全满足《通规》对锚固的要求吗?

 

Q8:如果采用滑动支座,连体结构是否需要遵守《混凝土通用规范》第4.4.14条?

Q5混凝土通用规范中对梁配筋率大于2%箍筋增加2mm未提,是否设计中梁纵筋配筋率>2%,箍筋最小直径不需要加大2mm?同时对四类场地的较高建筑,配筋率是否也不用按照现行混凝土规范要求增加0.1%?

答: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4.4.8条、4.4.9条分别对梁、柱的配筋做了规定,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1.3.6条、11.4.12条少了“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对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通用规范本身的角度,原来混凝土规范中的这两个补充规定可以不执行。在通用规范编制过程中,很多的专家,包括编制组专家、审查专家一致决定,这两个要求必要性不大,而且在本次编制过程中,对三、四级要求也有所提升,因此就取消了这两个补充要求。但并不意味着用了这两条就不行,根据工程的需要,比如很高的高层建筑,原来规定较高建筑指的是60米,实际上60米并不高,如果是100+米、200+米、300+米,加0.1%也不算多,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Q6:通用规范第4.2.3条规定楼盖进行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是否所有建筑都需要进行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分析?《混凝土高规》150m以上的建筑计算水平荷载作用振动舒适度要求,是否《混凝土通规》这条要求所有高层建筑都需要进行水平风荷载作用的振动舒适度分析?

答: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第4.2.3 条,房屋建筑的混凝土楼盖应该满足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应满足10年重现期水平风荷载的作用的振动舒适度要求。规范的要求一定要满足,至于要不要计算,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比如楼板很厚,跨度很小,根本不存在竖向震动舒适度的问题,可以确定符合规范要求,就不需要计算。

 

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建筑楼盖结构振动舒适度技术标准》对楼盖的竖向振动舒适度都有要求,但是不强制。混凝土高规第3.7.6条也有高层建筑楼盖应满足10年重现期水平风荷载的作用的振动舒适度的要求。通用规范的规定也基本来自这条,满足要求,原则上就是要计算。但本条显然是比混凝土高规更严格,高规有150m以上的要求,一般混凝土结构,只要满足承载力里的变形要求,如果结构比较矮、高宽比较大,风振舒适度基本能满足,不是问题。但通用规范中这条规定就是什么情况下都要满足风振舒适度的要求,至于什么时候计算、要不要计算,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判断,如果不用计算也能判断出满足舒适度要求,也可以。另外,本条规定的混凝土高层建筑还是要计算,判断是否满足楼盖舒适度的要求。

Q7:通用规范第4.4.5条中锚固长度要求,如果按照《混规》要求及图集的要求,梁梁刚接锚固长度很难满足要求,设计中是否主次梁只能铰接﹖另外次梁的锚固长度0.35Lab是必须执行吗?次梁刚接锚固长度0.6Lab必须执行吗?次梁刚接时,水平锚固长度不小于0.6Lab,而框架梁端部水平直锚长度只需满足0.4Lab即可,要求反而还低些,这是否可能是编写错误呢?次梁刚接满足0.6Lab太高了,框架梁经常都需要做很宽。或者还有一种理解,0.6Lab是否是包括水平段+弯锚段的长度呢?作为审查人员,现在要完全满足《通规》对锚固的要求吗?

答:这个问题涉及到通用规范的两个条文:一是第4.4.5条,钢筋要有可靠的锚固措施以及普通钢筋锚固长度的一些基本要求,比如钢筋的直径、强度、外形、锚固端的形式等,这是最低要求。二是第2.0.6条,钢筋和预应力筋一定要采取措施保证钢筋和混凝土的协同工作,其中一个要求就是钢筋的锚固长度。所以通用规范中关于钢筋锚固长度有关规定肯定要执行,至于图集上的规定,由设计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执行,但通用规范肯定要强制执行。

 

次梁刚接时,水平段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满足0.6Lab,就是考虑折扣之后,锚固长度不能小于基本长度的60%,而框架梁端部水平直锚长度要满足0.4Lab,尽管通用规范没有写,但这是《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这些规定没有错,节点核心区之所以为0.4Lab,其它情况下为0.6Lab,是因为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锚固长度除了与上述因素有关外,还与混凝土的约束情况有关。如果是一个三面约束的混凝土,即三面受压,那么它的约束情况就非常好,钢筋的锚固长度就比较短。梁柱节点核心区有上下柱约束,有前后左右的楼板和梁约束,因此核心区的混凝土约束条件好,相对于其它区域长度可以简单,经过我们研究,原来取0.4Lab,最早取0.45Lab,到2010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就取了0.4Lb。所以不是规定错了,而是约束条件不同。有很多设计师反馈达不到锚固长度,该怎么办。那就要采取措施,比如机械措施、或者加宽梁截面。混凝土高规上也有相关条文,除了梁梁连接,还有梁墙连接,在墙面外做一个端头。新西兰多地震、高烈度,这种做法在新西兰的很多结构中都有,就是为了保证水平段的锚固长度。

Q8:如果采用滑动支座,连体结构是否需要遵守《混凝土通用规范》第4.4.14条?

答:关于连体结构,通用规范第4.4.14条基本上是混凝土高规10.5.6条的规定,改了个别字,但条文中没有区分是滑动支座还是固结连接。

 

关于固结还是铰接对连体结构本身在关键部位的重要性程度,对连接体的风险性、地震的风险性都没有降低,如果连接体破坏,依然很严重。通用规范这条还讲了支撑与连接体、竖向结构等都要加强,要提高一级,这些都是基本规定,不论是铰接还是固结都要执行。另外这一条规定房屋建筑连接体,没有明确高层建筑,比混凝土高规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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