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统计了2022年1-7月份贵州省岩土勘察违反强条的汇总,将专家拟定的理由汇编。但也有不少读者对其中一些理由不服。
我们继续编发8-9月的强条汇总。
一定要再次说明的是:编辑这个强条汇总是供岩土工作者参考、借鉴。绝不是为了揭露阴暗面,为难地方以及相关单位。谁写的勘察报告在强审时不被提一堆意见?
这个强条汇总是正能量,如果大家有意见,欢迎留言区留言探讨。
1、永久性边坡坡面面层采用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5。《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2.2条、8.2.4条1、场地西北侧原始地形等高线高程为858m–867m左右,东北侧原始地形等高线高程873.6m左右,钻孔孔口标高867.7m左右,±0.00标高868.00m,红黏土层顶面标高863-867m之间。(1)场地西北侧可能存在10米左右高的回填边坡,场地东北侧将有5米左右的挖方边坡,如果存在上述边坡,不评价将存在较大风险,请根据设计场平要求及该部位岩土性状,补充可能形成的相应的边坡地质剖面、分段进行回填边坡和开挖边坡的稳定性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2)西北侧红黏土层顶面高程比原始地面高8米左右(ZK25),不符合常规,如果按报告资料表述的地基基础评价及建议,基础将位于素填土中,存在较大的风险,请复核修改。《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6.2.1、6.1.1条1、地震效应评价中应补充对建筑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划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0017-2021第6.1.3-2条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3.1.1-1条。)1、无地质条件可能引发的工程风险分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评价。(《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6.1.1条)2、未补钻查明岩溶洞隙(特别是空洞)发育规模就下结论判定岩溶洞隙顶板稳定性,显然是不妥的。(《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3.5.2条)1.设计断面代表性不足,坡顶地形坡线不完整,周边建(构)筑物情况未标示清楚,应根据勘察资料和地形图补充设计断面坡形线、坡顶已有建(构)筑物情况,复核边坡高度、周边需保护建(构)筑物情况,如AB段1、2断面按平面图上边坡坡顶线切坡位置标高1183.5m~1185m,高度已超30m,KA段坡顶有已建24F建筑需保护等,存在超限边坡应进行专门论证。应按外倾结构面复核边坡破坏影响范围,应考虑房屋基础埋深、荷载及道路荷载等影响,按专门论证意见复核修改。不满足《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1.5条要求。1、补充勘察纲要。《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3.1.1条2、取土样钻孔和原位测试钻孔的数量不满足1/2勘探孔总数要求。《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3.2.8条1、详细勘察阶段应明确拟建物拟采用基础形式、荷载。《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3.2.1节1、补充勘察纲要。《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3.1.1条2、红黏土应明确原生还是次生类型。《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3.2.1条1.B2-B3-C段有外倾结构面,仅挂网喷射砼不合理;A-B3段边坡高度较大,组成边坡的岩土种类较多,为岩土混合边坡,且岩质边坡受外倾结构面控制,边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复杂,边坡坡顶为拟建道路,坡脚为医院建筑,破坏后果很严重,应按一级边坡进行设计,边坡设计应进行专项论证。按设计放坡坡率,BC段J1节理应按外倾结构面考虑,复核稳定性及支护设计。B3-C段按专家论证意见宜采用挡墙支护。不满足《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0330-2013第8.1.5条要求。(《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3.1条)1、截、排水沟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3.1—3条1、“场地类别评价”一节的工作较为粗略,应进一步细化。部分区域场地素填土层最厚达28米左右(算至±0.00),报告中评价为软弱土,且红粘土层很薄,等效剪波速评价应仍为软弱土,该类区域场地类别判定为Ⅱ类不合理,应定为Ⅲ类。对于整个建筑场地覆盖土层厚度变化很大的情况,可以按不同单体分区域进行评价,或整个建筑场地按最不利条件进行评价。另复核场地地震特征参数。《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第3.1.3条1.该工程边坡为土岩混合边坡,且为周边已有永久性建(构)筑物与市政工程需要保护的边坡,应补充专项论证。未见专家论证意见,应补充专项论证意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不满足《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8.1.5条要求。2022年9月
1、根据±0.00标高、原始地形等高线高程、钻孔孔口标高、-1F底板标高,场地处于一个斜坡上,场地四周将会出现挖填方边坡,上述边坡的稳定性评价是本工程场地稳定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具有加大的风险,而且在1.2 的任务要求中也进行了明确,但报告却缺失相关的内容。
(1)场地南侧将有5m左右的挖填边坡,而其上又有xxx路,场地东南、西南侧将会有挖方边坡,不能以地坪标高以下填料及回填方案未定无法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而不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而应根据场地红线、岩土性状、坡向分段进行边坡的稳定性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措施建议,同时还应对地坪以下填料及填筑方式提出措施建议,请补充;
(2)场地北侧东北侧、西北侧将会形成5m左右高的回填边坡,请分段对上述回填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放坡及支挡),请补充。
(3)请与设计沟通,明确北侧回填边坡是否有挡墙;若北侧回填边坡有挡墙,则针对挡墙应开展相应的勘察工作,请补充。《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第6.1.1条
1、截排水沟、消立井等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3.2.1-6条
1、拟建物地下室底板标高差异大(如相邻12#、13#楼达28.2m)且位于陡坡、陡坎或边坡顶部,抗震地段划分为抗震一般地段不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GB55002-2021)第3.1.2条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7.2.2-4条要求,应按抗震不利地段考虑,并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1、本项目共布置66个钻孔,其中取岩样孔6个,原位测试孔3个。取岩土样孔和原位测试孔数量过少,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补充。(《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3.2.8-1条。)
1、钻孔记录中,钻进回次没有逐段填写,大部分孔钻进一回次达10m左右。(《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GB50017-2021) 第4.3.2 条)
2、钻探记录,没有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 (GB50017-2021)第4.3.3条)
3、勘察纲要编制过于简单,不规范。且缺“勘探完成后的现场处理”、“拟采取的质量控制、安全保证和环境保护措施”、“投入的仪器设备、人员安排。勘探进度计划等”、“勘察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槽等后期服务”、“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等等章节内容。请按规范重新编写。(《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0017-2021))第3.1.1条,第3.1.2条。)
4、报告5.6章描述,“结合场地现状及周边地形地貌,场地平整至设计标高后,场地四周将回填形成高约 1~8 米填土质边坡,边坡失稳后果严重,将影响本工程施工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边坡安全等级为二级。”,但没有进行边坡勘探。(《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0017-2021) 第3.4.3条。)
1、P11页4.2.1小节:场地定为处于“抗震不利地段”,应提出尽量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提出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第3.1.2条)
1、缺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未作技术交底及验槽等后期服务策划。(《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第3.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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