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一人在学校工作期间“挂证”!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1月16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一则处罚公告(建督撤字〔2022〕77号)。

  • 一人在广西财经学院工作期间“挂证”,住建部决定撤销其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住建部通报:一人在学校工作期间“挂证”!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投稿作者:侃侃工程 - 发布于:翻身猫建筑自学网

何某雨:

经调查核实,你在广西财经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广东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51号),你于2022年9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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