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组织对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了进一步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的实际需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组织对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进行了修订。
现将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3年1月3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陈迪
电话:010-67105377
Email:chend@cnas.org.cn
附件:
附件1:CNAS-CL01-G001:202x《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CNAS-CL01-G001:202x《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修订说明🔗
附件3: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附件4:_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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