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市房屋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下是上海市自建房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
1.总体要求
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整治,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针对上海市各类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依法依规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及时消除本市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时间,逐步完善自建房相关政策体系、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消除本市自建房安全隐患。
2.整治对象
3.时间安排
(二)排查整治
(三)阶段性总结验收
(四)全面总结验收
4.整治内容
(二)针对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的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整治未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问题;二是排查整治审批与监管脱节、以备案代替审批的问题;三是排查整治房屋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改扩建的问题。
(三)针对自建房经营安全性的排查整治。针对由自建房改造为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私人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场所,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落实房屋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
5.整治路径
6.长效机制
(二)形成定期排查、动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针对房屋安全情况的动态变化,完善管理机制。
(三)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健全城乡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7.保障措施
(二)明确部门分工。
(三)加强支撑保障。
(四)强化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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